呼吁慎为电动车设限 |
作者:hncsmg 发布时间:2008/11/5 |
民革市委 焦长贵
据《长沙晚报》10月1日报道,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制定《长沙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对长沙电动车实行“限道”、“限速”、“限载”、“限龄”、“限行”管理。本人有些不同的看法。
长沙市电动车约有50万辆,用电动车代步的一般都是工薪阶层,是上班族的一般必备品。长沙市交通状况不佳不在于电动车的存在,而在于交通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执法问题。三鹿奶粉和煤矿出了这么大问题,也没见全民禁奶和禁止使用煤炭啊,同样也是追究肇事者责任,只是规范生产和市场而已。再说,若是实在道路拥挤,首先考虑的应是公共道路的扩展和交通管理,而不是对部分权利人的权利进行剥夺。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的规定,2008年10月1日后有关决策单位制定此类政策应当向社会公布该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20日,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或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应当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 长沙市城区对电动车实行限制行驶,牵涉面较广,其政策出台时间,无论是在程序规定之前还是之后,都应尽最大可能征求更多的意见和建议。社会是多元的,社会阶层是多元的,生活方式是多元的,交通工具的使用也是多元的。管理者应从实际出发,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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